防排烟风机配电
防排烟风机的配电系统是消防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设计、安装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GB55036等),确保火灾时可靠运行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电源要求
- 双电源末端切换:防排烟风机应按消防负荷的最高等级(通常为一级负荷)供电,必须采用双重电源(市电+备用电源)并在风机控制箱处自动切换(ATSE)。
- 备用电源可选:柴油发电机、专用消防回路、UPS(需满足持续供电时间)。
- 配电线路独立:从变电所到风机的配电线路应独立敷设,避免与非消防线路混用。

2. 配电线路保护
- 短路与过载保护:
- 短路保护:断路器或熔断器需瞬时动作,但需与下级保护选择性配合。
- 过载保护仅报警不跳闸(GB55036-2022第11.1.5条),防止火灾时因过载断电。
- 线路耐火性:电缆需选用耐火电缆(NH)或矿物绝缘电缆(如BTTZ),敷设时穿金属管或封闭桥架并刷防火涂料。

3. 控制要求
- 联动控制:风机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,由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停,并接收反馈信号。
- 现场控制:风机房内设手动控制装置(按钮盒),距地1.3~1.5m。
- 机械应急启动:当自动控制失效时,可通过机械方式强制启动(如直接接通主回路)。

4. 其他关键点
- 接地与防雷:配电箱、电机外壳需可靠接地,电缆金属套管需跨接。
- 标识清晰:所有配电箱、开关需标明“消防专用”及对应风机编号。
- 调试与检测:安装后需进行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,并测试双电源切换时间(≤2s)。

常见问题
- 错误做法:过载保护跳闸、与非消防负荷共用回路、未设置末端切换。
- 验收重点:检查电源可靠性、联动功能、线路耐火等级及防护措施。

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10.1、10.2节
- 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GB55036-2022第11章
-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GB51348-2019第13.7条
如需具体设计参数(如电缆截面计算、ATSE选型等),需结合风机功率、供电距离及系统图进一步分析。